根据长春市总工会文件(长会总字【2017】30号)关于印发《长春市第34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推荐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经学校研究,拟在我校全体教职工中推荐评选一名劳动模范。现根据文件推荐评选条件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,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长春市第34届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并报到各分会,各分会盖章后于8月16日16时前将名单报到工会。经学校教职工代表测评,学校党委会通过后,上报上级工会。
另附:1.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文件
2.长春市总工会文件
3.长春市第34届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表
工 会
2017年8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