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会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论述,认真落实科技部和全国妇联等13个部门单位《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,提升女性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,拟筹备成立长春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,现推荐首批会员。
一、推荐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。
2.爱国守法,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,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社会声誉良好。
3.在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医院、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从事自然科学、科技工作的女性,年龄不超过60周岁。
4.具有本科以上学历,副高以上职称;具有中级职称者,须在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或学术活动中获奖,或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多次发表论文;有1项以上科技发明,并获得专利权者;或在本地本行业有较大影响。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女科技工作者,均可申请入会。
5.热心公益事业,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志愿服务,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。
6.自愿加入协会,遵守协会章程,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,积极参与协会活动。
二、推荐要求
各推荐单位要把好政治关,逐级审核,确保推荐会员人选能发挥一定带头作用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;把好业务关,推荐人选要具有较高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,在科研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。各单位初审通过后,报长春市妇联组织部审核,按程序审批后方可成为会员。
三、报送材料
1.《长春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登记表》,一式两份,A4纸打印盖章,同时报电子版。
2.推荐会员事迹材料(1500字以内),报电子版。
3.《长春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汇总表》,报电子版。
4.红底小二寸证件照,报电子版。
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4日(星期四)上午11点前发送至于艳晶企业邮箱,纸质版《登记表》报送至工会办公室。
附件:1.长春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登记表
2.长春市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汇总表
校工会(妇委会)
2021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