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会:
现将长春市总工会关于印发《第三届“长春工匠”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发给您,请各分会参照评选条件,视情做好工匠的推荐工作,并于3月28日(星期三)下班前将打印的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1份、500字事迹材料1份、审批表3份、相关佐证材料1套提交到学校工会,所有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发至工会于艳晶OA中,逾期将不再推荐。
审批表请务必参照填表说明填写,请勿改变格式,请使用A3纸双面打印;上报所需证明材料,请参照填表说明中六至十二项上报,证明材料电子版为原件电子版照片(单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M,拍摄印章、字迹等要清楚)。
详情请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