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会:
现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《第四届“长春工匠”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传至学校OA,请各单位参照评选条件,视情做好工匠的推荐、自荐工作,并于3月6日(星期三)16:00前将打印的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1份、500字事迹材料1份、审批表3份、相关佐证材料1套交到学校工会,所有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发至工会于艳晶OA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各单位所报工匠候选人,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市工会。
审批表请务必参照填表说明填写,请勿改变格式,请使用A3纸双面打印;上报所需证明材料,请参照填表说明中六至十二项上报,证明材料电子版为原件电子版照片(单张照片大小不超过1M,拍摄印章、字迹等要清楚)。
联系人:于艳晶
联系电话:85541099
详见附件
校工会
2019年3月4日